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丨交通执法守护您的平安之路!
时间: 2025-04-10 06:53:22 | 作者: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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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上午10点到11点,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振学及相关大队负责人,走进漳州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效能建设热线》直播间。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顺风车和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进行了区分,第三十八条提出顺风车是指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从上述规定中可知,顺风车与网约车并非同一概念,从本质上来看,二者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有没有经营性质。
顺风车需要具备五个要素,一是驾驶员事先发布信息,二是出行线路相同,三是乘客主动挑选车辆,四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五是每车每日利用平台提供合乘服务不允许超出4次。支队曾在2022年发布了一个名为“依法营运才能一路顺风”的动漫微视频来呈现营运车与顺风车的区别,你们可以网络上搜索名称观看该视频。
网约车的运费虽然不像班车客运实行固定票价,也不像巡游车那样根据里程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但是市场调节价并不是没有一点约束,也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乱收费。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司机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网约车驾驶员违规收费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任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打击非法营运,人人有责。发现非法营运行为时,要积极努力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记下行程线路、车辆信息等,还可以录制音频或视频证据并举报,举报电线。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敬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乘坐客运班车时,挑选出正规客运站发出的客运车辆。合法客运车辆喷涂公司标志,有线路牌照,有从业人员公示监督牌,内部安全设施齐全。没有此类明显标志的车辆为非法营运车辆。
团体外出旅游包车一定要选择有相应营运资质的道路运输公司,与公司签订旅游包车的协议或合同,车辆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方可出行。
乘坐网约车时,切勿使用非法打车软件,选择一家正规的具有资质的网约车平台是安全乘车的前提。上车前,看清车牌或司机信息,牢记车牌号和车型,假如发现车牌信息与约车信息不符,一定要拒绝乘车。
科技治超系统是运用“动态自动称重地磅+电子抓拍”设备,自动对过往车辆进行轮轴识别、号牌抓拍、车货总质量、超限比例、视频录制等信息的采集,这里面包括最核心的三张图:车头一张、车身一张、车尾一张还有一段不少于5秒的通行视频。这样就可以把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固定下来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一些数据都是真实有效而且没有人为干预的。
针对货车多次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严格按照“一超四罚”制度进行处罚,对于货物运输车辆1年内多次违法超限运输的。可以吊销车辆营运证,对于驾驶人1年内多次违法超限运输的,可以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于运输企业1年内超限运输车辆超过特殊的比例的,能够直接进行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经营许可证。
企业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处罚公示期满后,有必要进行信用修复以消除不良影响,回到正常状态经营,通过信用修复来重建信任。
在公示期满后,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决定书文号右侧的申请按钮,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后,依照提示进行操作。
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后,需要下载填写并提交以下3份材料: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需到原处罚执法机构进行意见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或者其他可说明相关责任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材料(如缴交罚款的票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整改证明材料等);
融资困难:金融机构在审批贷款、授信时看重企业信用,信用受损且未修复的企业,融资渠道会变窄,成本会增加,甚至没有办法获得融资;
经营受限: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申报、资质认定、评先选优等活动时会因信用问题受到限制,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另外还会在商业合作、市场信任度等方面受到负面影响,所以当事方应该及时进行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