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江苏当即处理动态汽车衡计量投诉
时间: 2024-07-07 19:37:49 | 作者: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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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何秋斌)近来,江苏省计量院针对一名卡车司机反映的宁合高速公路收费站装置的动态汽车衡(地磅)计量不精确问题,敏捷组织技能人员前往该收费站展开计量检定,从检定成果来看,该收费站所用地磅契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有关技能要求。
3月19日,江苏省计量院接到江苏省质量技能监督告发投诉中心转来的一同针对高速公路动态汽车衡的计量投诉。一位闫姓卡车司机反映其驾驭的卡车在行进至宁合高速公路(南京至合肥)某收费站时,被收费站奉告其车货过磅总重为52.8吨。这让闫先生颇为费解:此前相同的卡车在经过合肥收费站和南京长江三桥收费站时的称重分别是45吨和46吨。闫先生置疑,该收费站所装置的动态汽车衡有或许计量禁绝。
因为江苏省内高速公路悉数实施卡车计重收费,依照52.8吨的过磅分量,闫先生多付了几百块钱的通行费。接到投诉后,江苏省计量院当即与闫先生取得了联络,细心了解工作经过。当天,该院就组织检定人员和检测车辆前往被投诉收费站,对该收费站装置的动态汽车衡进行了检定,成果显现,该汽车衡契合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主动衡器》计量检定规程的有关技能要求,未发现闫先生描绘的“车重45吨、46吨,称重成果为52.8吨”的状况。
江苏省计量院力学所一名技能人员表明,江苏省内用于计重收费的动态公路汽车衡的称量数答应差错为±5%,动态称重的精确度不仅仅取决于动态公路汽车衡自身的计量功能,动态称重过程中的车辆速度、加速度、路面平整度、振荡、惯性、冲击等都会对称重成果发生必定的影响。为确保称量成果的精确牢靠,在称重时应尽或许确保车辆低速、平稳经过称重区域。《我国质量报》